(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和议事程序。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