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指导和评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董事会任命。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评估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识别重大经营、财务、合规及ESG风险、审议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监督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等。委员会可召开定期或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邀请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