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62,217,755.28元向控股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实施“偿还银行借款”募投项目。贷款期限为61个月,利率为5年期LPR减155个基点。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