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该制度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且表决权可集中使用。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任职资格,由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上限,否则选票无效。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