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可提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涉及薪酬和激励计划的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和决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