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该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投票权数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若候选人得票相同或一次投票未能选出足够董事,将进行再次选举。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