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川仪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及子公司等相关人员和机构。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媒体发布。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须按规定时间编制披露。重大事件需在触及决议、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并持续披露进展。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