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买卖行为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申报、信息披露、股份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情形等内容。规定持股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且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