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审议相关薪酬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