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需遵守法定时限,且须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利股东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