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