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6,978,222元。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权限。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指定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