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监控资金往来,严禁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检查机制及责任追究措施,要求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追回并披露。该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