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相关事项需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