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需报董事会,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