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冲突时,相关委员需回避表决。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