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也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