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董事辞任自董事会收到书面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专门委员会不满足合规要求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人员须移交工作文件并配合完成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不影响其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不得豁免。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在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公司有权对未履责行为追责,相关人员可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