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制度明确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要约收购、证券发行、合并分立、股份回购、定期报告、股权激励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因职务或关系知悉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对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及参与人员。公司董事会负责核查档案真实性,董事长为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备案。对于违反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