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適應戰略發展需要,提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設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並制定《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該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應佔成員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工作。委員會成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會選舉產生,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可連任。若委員不再擔任董事職務,其資格將自動喪失,並需補足人數至符合規定。戰略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審議公司總體及專項發展戰略規劃、ESG發展戰略與定期報告、經營計劃、投資與融資方案,監督經營計劃與投資方案執行情況,評估公司治理狀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亦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須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須妥善保存,與會人員負有保密義務。本議事規則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與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