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的管理规范,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助。制度规定了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要求、风险防范措施及相关部门职责。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同时明确了信息披露内容及后续跟踪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