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子公司持股安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由董事会、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自身利益时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