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3日发出,紧急情况下可不受时限限制。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