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嘉士))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嘉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声明涵盖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等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