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对外参股并委派董事的决议,以及经营班子提交的重大投资事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召集人。会议可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委员主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委员签署,并报董事会审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