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适用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选举时需分别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细则还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核及当选原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