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与程序,搜寻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提交提名或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