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制定,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管理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明确了会议通知、议案提交、表决程序、回避机制及会议记录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