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的职责与运作机制。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与程序,审查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资质,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就董事会变动提出建议。委员会需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其任职上市公司数量,确保其有足够时间履职。同时,委员会负责制定并检讨董事提名政策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进展。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席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总次数的3/4,视为无法履职,董事会可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