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