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与程序。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