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责、评价内容、程序、缺陷认定标准及报告要求。制度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开展评价。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风控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并按影响程度划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分别设定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类缺陷的定量及定性认定标准。年度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于次年4个月内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