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本公告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海外监管公告。该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