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并对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