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慧博云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对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经查,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国泰海通存在少量股票买卖行为,两名自然人吴科军、常智涵在自查期间有买卖记录。相关主体均已出具承诺,称交易行为未利用内幕信息。此外,部分人员因股权激励获得限制性股票。律师认为,在承诺真实前提下,上述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