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确认其满足无形资产定义。关于此前行政处罚,公司已整改完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相关处罚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