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及总经理应尊重委员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