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财务总监发现资金占用后须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审议清偿期限并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若逾期未清偿,公司将申请变现股权偿还资产,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