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规定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权激励、重大风险等情形,要求相关方在知悉重大事项后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