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