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会议组织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