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重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有效期一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2,313.37万元,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8.51%,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