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与生效条件。规定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当日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签署交接确认书。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离职后一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