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2月))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明确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且必须为公司在职职工。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为1名,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选举程序由工会组织,经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过半数通过。制度同时规定了罢免、增补程序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并明确其履职保障与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