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持股申报、股份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情形、信息披露、增持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等内容。规定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并严禁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制度还明确了股份增持的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等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