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54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864%。议案获得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