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须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