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对提名或任免事项向董事会提交提案。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