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数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持独立性,且有助于形成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获无保留意见审计,未有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