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数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